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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 2024-10-29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建筑分布式光伏系统设计及安装构造》图集宣贯讲座的通知
附件:《建筑分布式光伏系统设计及安装构造》图集宣贯讲座回执表
- 2024-07-09转发|关于印发《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4-06-28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 2024-07-02转发 | 关于征集中山市城乡建设科技论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城乡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全面总结和展示我市近25年来在城乡建设领域的创新成果与实践经验,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编撰《中山市城乡建设科技论文集(2000~2024年)》。现向我市广大从业人员征..
- 2024-06-24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深中通道 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培训讲座的函
报名回执
- 2024-03-01《中山市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图集编制启动会顺利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新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筑..
- 2024-02-08转发|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系统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详见附件2)反馈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太福、吴晓桐,..
- 2023-12-26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 2023 年中山市绿色及装配式建筑项目观摩活动的通知
附件1附件2
- 2023-08-26我市成功举办装配式公建项目施工现场观摩会
2023年8月23日下午,由我会和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合主办,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和广东诚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山市装配式公建项目施工现场观摩会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医院职工停车楼和规培中心大楼项目上成功举办,来自市住建局总工室、代建办、部分镇区相关部门领导,各建设单位、设计单..
- 2023-07-21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和范围等工作要求的通知
- 2021-12-08广东省绿色建筑项目申报一、二、三星级标识指南
一、申报主体 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二、受理部门 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向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1-10-21政策推送|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各银保监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全面贯彻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1-10-15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扶持措施的通知
2021-10-14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自然资源分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号)精神,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鼓励计划..
- 2021-07-23广东│中山市装配式建筑2021-2025年发展规划公示稿发布
日前,为加快中山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业发展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政策推送|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各银保监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全面贯彻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国管局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加快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现将《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doc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情况季度报表.xlsx
附件《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中提出以下三点:
一、创建目标
到2021年,基本建立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体系和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至2023年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70%、75%、8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省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其中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比例达到35%。全省建筑健康性能显著增强,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具体创建目标如下:
(一)健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政策标准体系。
1、建立配套文件体系。
2、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3、推动专项规划落地实施。
(二)实施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
4、强化立项用地阶段管控。
5、压实建设全过程责任。
6、探索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
7、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
(三)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品质。
8、发展星级绿色建筑。
9、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10、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11、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四)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12、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推动装配式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提高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全装修,出台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推动装配式装修发展。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原则上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在立项阶段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星级绿色建筑应积极采用装配化建造方式。
13、应用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我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方案,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支持佛山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国家试点,在总结佛山经验基础上开展省级试点;推动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完善我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措施,逐步建立绿色建材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增太阳能集热面积1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00兆瓦,鼓励农房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14、推动绿色建筑科技创新。
15、积极落实激励措施。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绩效评价。
3、加强宣传引导。
附件下载:
1、《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doc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情况季度报表.xlsx
内容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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