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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2024-11-28三民学校扩建工程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2024年11月26日下午,我会在学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民众街道三民学校扩建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评审会议。该项目是一幢建筑面积为10729.74m2的框架混凝土结构,拟按二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并实施装配式建造。针对项目平面复杂、使用阶段受温度应力影响较大的特点,设计单位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外墙采..
- 2024-11-19民众中学新建工程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2024年11月18日下午,我会在学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民众中学新建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评审会议。该项目位于民众街道民众大道113号,是一幢建筑面积为16026.89㎡的6层框架混凝土结构,按二星级绿色建筑建造,拟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16026.89㎡。在为保证外墙防水防渗漏采用了传统的蒸压..
- 2024-11-08我会黄照明博士 唐习龙高工参加广东绿色建材产品推进办公室赴中山市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调研活动
为推动绿色建材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2024年11月5日,广东绿色建材产品推进办公室/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会长曹大燕率队赴中山市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调研,协会副会长/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会长黄照明,广东绿色建材产品推进办公室总工/协会建材总工刘莲香、广东绿..
- 2024-11-08中山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设计说明专篇
中山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设计说明专篇
- 2024-10-31我会参加中国碳达峰碳中和高端讲座
2024年10月10日至11日,为期两天的“中国碳达峰碳中和高端讲座”在北京新世纪饭店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绿色建筑与碳中和(香港)委员会主办,得到了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的支持。众多来自香港建筑业界以及联盟各地方绿色..
- 2024-10-25《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修订启动会顺利召开
2024年10月25日下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局会议六室召开了《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修订启动会。局总工室、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市鼎盛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2024-10-16喜报|我会杨火杰秘书长荣膺“广东省施工图审查技术精英”荣誉称号
在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成立十周年之际,我会秘书长、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杨火杰,凭借卓越的专业技能和对行业的贡献荣膺“广东省施工图审查技术精英”荣誉称号。在广东省众多杰出的施工图审查专家中,仅有20人获此殊荣,而杨火杰秘书长是中山市唯一获此荣誉的专家..
- 2024-09-27祝贺我会被确定为2024年度第一批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
- 2024-09-24我会参编的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推荐性通用图集《ULFCB预制平板底板混凝土叠合板》于2024年10月1日实施
由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绿色建材专业委员会等3家单位主编,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广东诚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诚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和一方设计集团..
- 2024-07-11免拆卸模板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观摩会成功举办
为了深入推进中山市装配式建筑的高质量发展,进而加速建筑行业的工业化、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我会于2024年6月14日联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结构专业委员会及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绿色建材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了“免拆卸模板研究及应用”学术交流活动。当时受限于施工现场的接..
- 2024-06-29《中山市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标准设计图集顺利通过专家审查
2024年6月28日下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局会议六室主持召开了由我会与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中山市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送审稿)标准设计图集技术审查会。市住建局总工室代表、5位专家及主编单位主要代表参加了本次审查会。与会专家听取了图集编制组的成果汇报,经充分讨论与质询后..
- 2024-06-29中山市住建系统“深中通道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培训讲座”成功举办
为推动广大建设工作者掌握行业技术前沿领域,开阔学术视野,感受深中通道项目的高标准建设和挑战世界级技术高地的气魄。2024年6月26日,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和长大市政工程(广东)有限公司承办的“深中通道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培训讲座”在市住建局隆重举行。讲座由市住建局总..
- 2024-04-26《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 顺利通过专家审查
2024年4月25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局会议三室主持召开了由我会与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山市聚意天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山市南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4-04-09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企业发展,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局组织开展..
- 2024-04-03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等出席广东省内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机构座谈会
为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3〕26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4月1日下午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内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机构座谈会。广东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组成员..
- 2024-04-01我会会长参加港口中学科技节展演座谈会
2024年3月15日,中山市港口中学举行了科技节展演座谈会。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会长黄照明先生,港口镇党政办副主任师锋先生,港口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教育专干苏少伟先生,中山市港口中学行政和代表老师出席了活动。座谈会上,港口中学教学处副主任石海威向与会领导和嘉宾汇报了科技节展演..
- 2024-03-22《中山市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图集编制组成员到明阳公司进行调研
2024年3月22日上午,为高质量完成《中山市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图集编制工作。我会会长黄照明博士带领编制组成员前往总部设在我市的新能源领域世界500强企业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阳薄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在座谈会上,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明阳集团的发展历程、技术创新以及市场布..
- 2024-03-19我市首个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2024年3月19日下午,市土木建筑学会主持召开了榄商人才公寓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评审会议,来自市住建局总工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表,及市装配式建筑领域的5位专家出席了会议。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总建筑面积20216.94m²,其中1栋、2栋住宅楼拟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
- 2024-03-19我市首个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2024年3月19日下午,市土木建筑学会主持召开了榄商人才公寓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评审会议,来自市住建局总工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表,及市装配式建筑领域的5位专家出席了会议。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总建筑面积20216.94m²,其中1栋、2栋住宅楼拟实施装配式建造..
- 2024-02-05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
- 2024-02-02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有效控制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
- 2024-01-27转发|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1月24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并部署2024年工作计划,旨在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各镇街分管领导及住房城乡建设..
- 2024-01-08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受弯性能试验观摩活动完美收官
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相较于现行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俗称:叠合板),具有免模减碳、提质增效、降低造价等优势,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诚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诚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正联合开展某型号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的力学性能试验。为各相关专业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了解免拆卸模板组合楼板的卓越性..
- 2023-12-22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附件
- 2023-12-05喜报!学会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多项荣誉
2023年11月30日下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在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了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七十周年庆典大会。会上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了表彰,我会黄照明会长荣获“广东省土木建筑优秀总工程师”荣誉称号,吴晓桐干事荣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
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以及省市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0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一章 扶持发展目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以及省市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所指的建筑业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资质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统计关系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本措施所指的诚信加分,是指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中山市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平台的信用加分。
第二章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第三条鼓励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晋升资质等级,拓宽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具有上市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以培育。
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监理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
第四条同时拥有多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只能选取其中一个资质申请奖励。建筑业企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多次提升资质的,以补差原则进行奖励,按照更高级别资质的奖励金额补足差额。
第五条已具有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企业通过收购、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形式成立资质等级相同的新企业不能享受资质晋升奖励。
第六条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产值。对上一会计年度入统的建筑业产值每10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第七条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依法缴纳税款。以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山市内依法纳税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为基数,年度增长量每1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年度纳税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的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第三章 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
第八条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以享受企业落户奖励政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迁入企业的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获得落户奖励后提升企业资质的,以补差原则进行奖励,按照更高级别资质的奖励金额补足差额。
第十条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分立并经核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新公司自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投标人资信。
第四章 支持工程质量创优
第十一条鼓励打造精品工程,在中山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对获奖单位(含外地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
(一)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的,奖励承建单位300万元,获奖参建单位50万元。
(二)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奖励承建单位50万元。 获得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奖励承建单位20万元。
(三)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奖励承建单位50万元,获奖参建单位10万元。
(四)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20万元、10万元。 获得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10万元、5万元。
同一工程项目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同时获得上述多个奖项的,按照获取奖项的最高奖励金额予以奖励,已领取奖励的按补差原则补足差额。
第五章 支持打造建筑总部平台
第十二条鼓励发展建筑产业集聚区,以“引进外部优质建筑企业,培养本地建筑企业发展”为目标,依托建筑业现代化园区,利用建筑业企业的集聚优势,打造一个“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家居、建材、机械设备、产业培训、建筑业研发、智慧工地管理”等企业聚集的建筑业园区,实现项目工程“全流程”服务、“全链条”集聚。积极促进建筑业总部企业发展,对符合总部经济政策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按我市现行总部经济政策进行奖励。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席工作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工作,审议市建筑业企业发展措施受惠资格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重要事项并报送市政府。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工作,职责分工为: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并申请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负责组织相关扶持奖励的具体审核工作,负责对外公示奖励企业名单、奖励资金;统筹房建市政项目申报。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公路交通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三)市水务局负责统筹水利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审批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按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五)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负责提供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市内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数据。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建筑业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做好建筑业企业商事登记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镇街政府负责受理申报单位申请,做好申报单位的指导服务,配合做好项目扶持奖励的核实工作。
第十六条设立中山市建筑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用于中山市建筑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原则上实行事后奖补方式,当年度审核奖补资格,资金列入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包括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申请奖励所涉及的建筑业企业,在申请前两年内在中山市辖区内不得有以下情况: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并负有责任;存在恶意欠薪、统计领域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建筑业企业存在以上情况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措施奖励。
第十八条根据本措施享受资金奖励的建筑业企业,须承诺5年内不得抽走注册资金或将注册地址迁出中山市,否则须退还奖励(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十九条对同一资金奖励事项既符合本措施,又符合中山市其他奖励促进政策的(包括上级政策要求市级配套促进政策),只能选择其一申请。
第二十条本措施涉及奖励的建筑业企业其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申请并获批准的企业,延续至奖励完毕。